打造三星堆遗址保护“金钟罩”
经过各方努力,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首次呈现出完整“模样”。5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征求专家学者对《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惠出席会议并讲话。
位于德阳市广汉市三星堆镇的三星堆遗址是古蜀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起源和发展脉络、灿烂成就的重要例证。早在2020年6月,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就启动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工作,完成了大量立法前期准备工作。今年随着三星堆遗址重大考古发现,作为四川省重要名片,三星堆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制定省级法规,为三星堆遗址保护提供法治保障,逐渐成为各方共识。为此,省委决定由省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德阳市有关方面协助做好立法工作。
根据省委关于加快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的指示,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起草并提交法规案。教科文卫委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意见,于4月27日形成草案初案;次日召开座谈会,征求10余家省直单位和德阳市有关方面的意见,综合分析并有效吸纳,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拟5月上旬在四川人大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书面向省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
草案明确遗址站位、理顺管理体制、强化资金保障、严格保护措施、加强管理利用。草案有三大特色亮点:一是对标三星堆遗址申请世界文化遗产,设计专门条款作出规定,注重与申遗相关国际公约相协调。二是扩大社会参与,共同保护三星堆遗址,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三是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三星堆遗址及其出土文物相关的名称、标识、文化品牌的建设和传播,推动相关商标、域名注册和知识产权保护。
王学定 史志伦 钟剑麟 韦 荃 朱小南
陈显丹 刘禄山 邓君韬 王 毅 李芳芳
杨 筠 黄 勇 张启兵 王居中
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及省级和德阳市、广汉市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充分肯定前期起草工作和草案文本,同时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加强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把三星堆遗址保护纳入法治轨道,很有必要,正当其时;要把握好立法的趋向性、前瞻性,立法既要空间,也要留空间,特别要为今后遗址保护需要留下法规修订空间和遗址保护范围;三星堆遗址保护范围内,已经存在的与三星堆遗址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不相协调的建(构)筑物,应当尽快依法治理;在适用对象上,对物的保护要加强,禁止性的规定要扩大到对物的保护;保护的负面清单需要细化;遗址保护经费保障要与经济发展和保护需求相适应。
包惠指出,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提级提速成效明显,凝聚了专家学者的心血和智慧。要站在中华文明与世界遗产的高度来定位三星堆的管理,但不宜通过立法来把所有管理问题一步考虑到位。机制体制的理顺,不能通过一次立法就固化下来,能做到的就写进去,做不到的就留给以后。要立足当下、着眼未来,理顺法规与行政的关系,为以后留足修改空间,这样才能虚实结合、现在和未来结合,才能既快速推出法规,又能为下一步探索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留下空间。专家学者的修改意见建议要逐条逐款来研究,要用法言法语来体现在草案中。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王学定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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