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21.09.2022  23:31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突然搬来的一座“飞来峰”,是深深扎根我国社会土壤,是党带领人民创造的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

  马克思指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带领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百年来,党追求、实践、发展人民民主的脚步从未停歇。“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1954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步入会场,“他们从车床边来,从田地里来,从矿井来,从海岸的防哨来……同他们所爱戴的党和政府的领导人们一起、商量着国家的大事”。

  山河为证,岁月为名。我们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通过实行最广泛的民主来制定真正的人民宪法,又通过宪法来保障中国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保障实践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1954年宪法草案初稿形成后,组织国家机关、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代表8000多人进行讨论;公布宪法草案征求人民意见,在近3个月的讨论中,有1.5亿人参与,提出的意见建议经归纳整理后有100多万条。1982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将现行宪法草案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在4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各地80%到90%的成年公民参加讨论,群众参加规模之大、热情之高前所未有。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完成了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夯实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制宪修宪全过程充分彰显了人民民主真谛。

  立法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法律案的意见建议,使立法工作体现民主民意。截至2022年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2个立法联系点先后就134部法律草案、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等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11850余条,这些意见建议都得到国家立法机关的尊重和认真研究,其中2400多条被不同程度采纳吸收,出台的每一部法律都装满了民意。

  人大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具有“全过程”的重要属性。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人大监督的出发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扶贫等民生领域确定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50余个监督项目,连续5年将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法律实施情况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60多万名五级人大代表,是实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推动力量。每年的全国人代会上,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共商国家发展大计、共议民生热点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当面倾听意见建议,让人民的所思所盼融入国家发展顶层设计。各级人大建立了22万多个代表联系群众的站点,覆盖全国所有乡镇、街道。从2021年上半年起,中国开始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超过10亿的选民投下神圣一票,直接选举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这是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的实践,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民主选举。

  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覆盖,贯通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保障了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效率、民主与法治相统一,巩固了我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团结和谐,坚持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国家治理与基层治理相促进。

  人民参与民主的实践越广泛,意愿表达得越充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就越真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就更加富有生机活力,就能更加有效地实现党的领导。

  “正确的道路从哪里来?从群众中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网络征求意见活动开展,累计收到网民建言超过854.2万条,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汇聚万众一心的磅礴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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