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北大等9所高校章程梳理:突出教授治校理念
法制晚报讯(记者 马晓晴 实习生 黄小妹)近日,教育部核准公布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9所高校的章程。
这是自2013年以来,教育部核准公布的第四批大学章程。目前,所有“985工程”高校的章程均已获批,将陆续在近期发布。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依法”、“监督”、“自主”等成为9校章程中的高频词。
校长不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限定其委派委员的人数比例、建立教授会等规定,突出了“教授治校”、“去行政化”的理念。
要在法律、法规、章程的框架内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
办学、招生等工作中接受校内外人员的监督
保障学校事务不受校外机构、个人的非法干涉
尊重、维护和保障师生员工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
学生、教师、职工有权对所受处分进行申诉
清华校长不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其直接聘任的委员不超过总数的10%,保障教授治学
北大学术委员主要由教授、学生担任,校长与其委派的委员不超过15%
南开 坚持教授治学,建立教授会(全员参与)或教授委员会(选举代表组成)
西安交大 学术委员中有党政领导职务者不超过25%,专任教授不少于50%
农大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般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电子科大 学术委员会委员以教授为主体,推进教授治学
北大章程历经8年、3版方出炉
揭秘
曾参与起草《北京大学章程》的北大法学院教授湛中乐介绍,2006年启动该章程拟定工作,由副校长张国有带领调研小组,共同起草了A版的章程。
2011年底受学校委托,湛教授在A版章程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并联合多位专家、教授起草了C版章程。“与A版不同的是,C版属于‘理想版’,突破传统思维,有改革的意味在里面。”湛教授说,此时副校长张彦负责的B版章程也开始拟定。
“B版在A版和C版的基础上,融入了在国内外调研的成果,最终确定B版为学校章程。”他说,章程共计56条、9300余字。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共修改、调整了68处。今年9月,《北京大学章程》经教育部核准后生效,历经8年、3个版本的拟定工作终于完成。
各校章程特色
清华
学校自主处置所有的科技成果及其他无形资产,还可根据社会承受力和办学成本确定学费等收取标准
北大
创设监察委员会,由校纪委委员代表、民主党派代表、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学生将有权参与调查处理学校人员的违规行为
南开
设招生委员会,由教师、学生、校友及社会代表组成,按择优选拔的原则组织招生,确定和调整招生的标准与条件
浙大
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度,根据不同类别分别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以及教育职员制度和劳动合同制
西安交大
以学生住宿社区为载体设置书院,作为开展本科生课外通识教育、实施学生事务管理以及指导学生自我管理的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机构
农大
将“本科生转专业不设门槛”这项教学改革成果写入章程,增加学生享有依照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的权利
中山大学
设人才培养委员会,对中山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的专家组织,成员由教师组成
中南大学
在学院一级设教授委员会,由全体教学科研人员选举产生,根据学校授权和学院教授委员会议事规程行使职权
电子科大
设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位的授予、撤销及争议处理,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
历史追溯“教授治校”理念今回归
创立于1898年的北京大学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现代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也是最早提出并实践“教授治校”理念的高校。
北大校长蔡元培在各学门(系)设立教授会,规划各学科的工作。
当时北大共成立了11个学门教授会,对学科内部事务有很大的自主权,不受他人干涉。到1920年9月,蔡元培已在北大建构了颇为成熟的教授治校管理体制。
如今,《北京大学章程》明确提出“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让教授更多地参与学术和监察委员会,这也是“教授治校”理念的回归。
点评申诉制度应落实
湛教授表示,高等教育法中曾提到“自主”一词,此次9所高校均提到“自主”,是通过高校章程对“自主”进行了落实,扩大高校的自主权。
湛教授对各高校设置申诉机制表示肯定,他认为应有这样的机制来保护学生与教职员工的权益。“目前高校没有对申诉制度做具体规定,应真正将章程中的内容落实。”
他表示,“教授治校”是“去行政化”的关键,反映了当今社会行政化结构的变化。“这是尊重学术的表现,以教学科研为本,学生也可以参与共同治校。”
文/记者 马晓晴 实习生 黄小妹
(原标题:高校章程重“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