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学前教育3年计划 城镇小区每万人设1所幼儿园
我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公布
原则上每个乡镇(人口5000人以上)建设1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新建、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本报讯(记者 阳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00所,乡镇人口5000人以上设1所独立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居住人口每1万人必须建设1所幼儿园……根据省教育厅近日公布的“四川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到2016年,我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0%以上,民族自治地方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65%以上。
在幼儿园建设和布局上,我省将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制定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加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人口5000人以上)要建设1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民族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托中心小学或村小举办附属幼儿园(班);鼓励城镇学前教育机构将优质教育资源往农村地区延伸,独立或联合设立幼儿园;城镇小区居住人口每1万人必须配套建设一所幼儿园,建成后的配套幼儿园交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我省将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扶持资质合格、条件达标、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新建、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今年底前出台我省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导意见。
经费保障上,3年时间内,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等;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逐步完善公共财政投入和家庭合理负担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并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制度。
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上,我省将通过多种方式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各地可根据实际聘任优秀的幼儿园退休教师到教师资源短缺的农村地区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继续将农村幼儿教师纳入我省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范畴。今年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在保育教育质量方面,我省将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