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川房协〔2017〕35号
各直属分会、挂钩协会、联络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积极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的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7〕11号)“要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发挥行业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的要求,着力加快推进我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建设,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健康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全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机构参与。 开展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工作,对于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诚信机构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中的接受度和知名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直属分会、挂钩协会、联络处在收到本通知后,应主动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健全诚信评价地方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并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动员工作,并多形式地广泛宣传开展诚信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动员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积极参与此次诚信评价工作。鼓励各估价机构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自律建设,提高信用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踊跃参与评价工作。
二、严格评价工作程序。 诚信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经修订的《四川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一)和《四川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附件二),各地要严格按照《办法》和《标准》要求做好初评上报工作。参与评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要对照《办法》《标准》的要求,依照规定的程序做好参评的相关工作。
三、切实把握时间节点。 2015-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2017年3月28日—4月28日为估价机构申报阶段;2017年4月29日—5月29日为地方初评上报阶段(联系人:罗锦成 王晓春 联系电话:028-85353492);2017年5月30日至7月30日为省上评审阶段。各有关单位、机构要把握好以上时间节点,以保障本年度诚信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一:《四川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实施办法》 点击下载
附件二:《四川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标准》 点击下载
附件三:《四川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指标》 点击下载
附件四:《四川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参评机构上报材料清单》 点击下载
附件五:《四川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申报表》(1)至(10) 点击下载
附件六:(1)《四川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初评意见表》 点击下载
(2)《四川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初评打分表》
(3)《四川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评价初评情况汇总表》 点击下载
附件资料请登录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网或四川房地产网下载。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