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全面完成 首批197户特殊优先分配对象分房到户

30.12.2015  09:18
  “终于拿到新房钥匙了,新房在3楼,上下楼都有电梯,很满意。”12月29日,作为芦山县第一批抽到新房的城镇居民住房重建户,83岁的王光槐很高兴,“准备马上装修,争取年后早点搬进新房”。当天,包括王光槐在内的芦山县197户城镇居民住房重建户特殊优先分配对象,全都抽到了满意的新房。

  “4·20”强烈地震导致芦山县城镇住房损毁严重。经统计,全县有5678户城镇住房需重建,其中纳入统规统建、统规自建(联建)的合计3875户。这3875户安居房分为乐家坝、新芦山中学、平安路、幸福首座四个组团,规划有32幢高层电梯住宅,目前已全面完成建设,基本达到分房条件。其余的1803户城房自建户也已于12月中旬全面完成建设。

  在制订安居房分房方案过程中,芦山县通过走基层活动,深入社区开展社区夜话、板房会议、职工谈话等活动征求群众意见,通过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分房代表、新闻媒体、个人代表等召开听证会,反复沟通、反复讨论,确保各方达成共识。12月中旬,芦山县出台了《“4·20”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安居住房分配方案》和《“4·20”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县城规划区内统建拆迁安置房分配方案》。根据方案,分房将按照抽取抽签顺序号,抽取房屋组团点位,抽取房号的顺序,抽出新房。对装签、抽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和全程录像,确保操作阳光。

  对于分配家庭成员中,持有《残疾人证》且属视力残疾一、二级盲,或智力残疾一、二级,或肢体残疾一、二级,或精神残疾一、二级的;或2013年4月19日前年满75周岁且分房时仍健在的这部分特殊困难群众,作为首批优先抽签分房对象。12月29日首批197户特殊优先分配对象分房到户后,芦山县其余的重建安居房也将在近期全部分房到户。(记者 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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