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次抽查的内容包括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企业应公示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以及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信息。
随着大屏幕上的号码不断滚动、暂停、滚动、再暂停,共8738户企业被电脑随机选取出来,并作为首批企业公示出资信息抽查企业。这将标志着我省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工作,已于昨日正式启动。
据了解,本次抽查的内容包括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企业应公示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以及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信息。
据省工商局外资处处长郭清介绍,本次抽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对象为2015年4月30日前在四川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27类行业、已被吊销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015年即时信息抽查时被抽取企业、2012年度未参加年检企业除外)。其中,2014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登记设立的企业按照不少于4%的比例抽取;2014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登记设立的企业按照不少于1%的比例抽取。
抽查结束后,实施检查的工商部门按照规定将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企业名下。检查发现企业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工商部门会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工商部门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