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林业助农增收呈现新特点

25.12.2015  13:15

 

  2015年,全省农民人均林业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42元,占12.7%;家庭经营性收入897元,占80%,转移性收入59元,占5.3%,财产性收入22元,占2%。林业助农增收呈现新特点。

  一是工资性收入增幅最大。随着政府投入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增多和劳动力价格上涨,农民从林业项目建设和林产品生产中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2015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46元,增长47.9%。绵竹市通过实施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项目、植被恢复项目、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项目,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企业等,带动当地农民获取务工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96.8%。

  二是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放缓。受木竹材需求减少、产品价格持续低迷等因素的影响,2015年全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比去年仅增加35元,增幅同比降低5%。雅安、宜宾和泸州等地,因制浆造纸企业大量使用进口木浆,竹材需求大幅减少,竹农收入持续下滑。

  三是财产性收入稳中渐升。伴随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和工商资本进入林业领域的增加,林农通过林地林木流转、入股分红等获得的财产性收入较去年人均增加5元,增幅达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