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04.12.2015  07:44

一年来,我省教育系统紧紧围绕依法治省目标任务,以“关键少数”为重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深入开展师生法治宣传教育;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程;以“管办评分离”为突破,大力加强教育系统依法治理,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以“关键少数”为重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四川省教育厅领导干部加强法制学习暂行办法》,建立教育厅党组会前学法制度,累计开展26期会前学法。举行依法治教专题学习(扩大)会,邀请知名律师开展专题法律讲座,对市州教育局局长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法治辅导。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要求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厅机关对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12个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中执法岗位上的公务员,要求取得省政府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资格才能上岗执法。三是强化校长、骨干教师专题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国培”、“省培”培训内容,组织中小学校长、教师参加教育部举办的法治与师德教育培训、骨干教师法治教育专题培训等活动。举办“法律进学校”专题培训班,培训各市州、高校、中小学分管法治工作负责同志8万余人次,提高领导干部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水平。

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深入开展师生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法治课堂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将法治教育作为课程教学重要内容,科学规划、系统安排法治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小学抓好法律启蒙教育,中学抓好法治理念教育,高校抓好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做到了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全方位、立体化地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实现学生法律素质与其他科学文化素质双提升。二是开展校园法治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利用班团队、社团活动,结合法定节日和纪念日,广泛开展了以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的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比赛、模拟法庭、知识竞赛、诗歌朗诵、文艺演出等校园文化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接受法治熏陶。广泛邀请法学专家、知名律师、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等专业人士到学校“以案说法”,组织学生到法院、监狱、戒毒所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考察,让学生在实践中感悟法治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充分利用报纸、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宣传平台和微博、微信、手机报、QQ群等新兴媒体,大力普及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法治教育宣传氛围。三是构建法治教育平台。利用法院、少管所、戒毒所、监狱、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宫等社会资源,创建一批综合性、常设性、功能齐全的法治教育基地,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推进“警校共育”,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程。 一是加强章程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制发《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试行)》及《章程核准计划》,成立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全面启动普通高校章程核准工作,目前已完成47所高校章程核准,其余高校将在年内完成。在成都市、攀枝花市开展中小学、职业学校章程建设试点,明确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使学校治理工作走上有章可循的轨道。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做到有矩可守。制发《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学生会、群团组织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健全学校各类组织机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聘请法律顾问;在高校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涉生、涉师、涉诉及解决各种纠纷和利益冲突中的作用。仅今年上半年,我厅就完成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受理学生申诉4件、行政诉讼3件。三是创建示范学校,做到典型引路。制定《中小学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和《普通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创建的196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按照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复查认定,启动新一批省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指标体系开展依法治校工作。

以“管办评分离”为突破,大力加强教育系统依法治理。 一是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建立政事分开、权责明晰、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教育管办评制度体系。从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入手,推进依法行政,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学校分类管理,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评价,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完善政府、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治理格局。二是推动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制定实施《四川省教育厅职能转变方案》,从厅机关自身改起,承接教育部下放8项职责,教育厅取消下放21项职责,转移委托50项职能,整合减少30项评审项目,调整理顺16项职责关系,加强和改善6个方面宏观管理,撤销议事协调机构26个。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理优化,形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45项行政权力清单。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教育厅咨询专家团,制发《关于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决策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关于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校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