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境外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本报讯(记者 李丹)记者6月9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实施意见(代拟稿)》,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明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为全面建成养老服务体系,我省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继续改进政府服务,全面清理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新兴养老业态发展。鼓励境外投资,境外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机构,完善提升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失能老年人托养等功能。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重点做好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开展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养老服务。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机构建设,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重不低于30%。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加强行业信用建设,适时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养老行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对诚实守信者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支持激励政策,对失信者予以联合惩戒或市场限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