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新闻:成都高空坠物案 原告获得首批补偿金

09.05.2015  01:20

   一场旷日持久的索赔

  2011年8月15日下午,成都市民陈涛骑电动自行车行至成都市锦阳商厦楼下时,被高空落下的茶杯砸伤头部,由于不能确定抛掷茶杯的具体位置及侵权人,陈涛将锦阳商厦的驻地商家一并诉至锦江区人民法院。

  

  2014年6月18日,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由事发时锦阳商厦、银行大厦存在实施加害行为可能性的124户商家共同补偿陈涛152520元。2014年10月29日,锦江法院将部分被告给付的首批补偿款20910交到了陈涛手中。然而绝大多数的被告却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 于是陈涛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