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车窗抛物违规者扣2分罚200元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5日讯(记者 李丹)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成都全市从即日起启动第二期“车辆乱抛、站台乱扔”专项治理行动,持续至10月31日。对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规定给予扣2分,罚200元的处罚。对于行人乱丢,将按照市政管理条例,给予20—50元的罚款。
今日,在成都二环路红牌楼路口、小天竺街路口、二环路建设北路路口、金牛万达广场路口、北门汽车站路口等点位,成都市城管委执法人员联合成都市交委执法人员,在全市正式开启第二期“车辆乱抛、站台乱扔”专项治理行动。据悉,本期在全市范围内,“两乱”联合集中执法点位共有70个。
“你好,不能在地上乱扔烟头。”今日,在宽窄巷子东广场,成都市城管委执法人员对一位将烟头乱扔在地上的中年男子说道。执法人员解释,按照《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9条第二款“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的规定,对乱扔烟头的行为可处50元以下罚款。考虑该男子认错态度积极,并及时将烟头捡起扔在垃圾桶,执法人员最后对该男子处以20元的罚款。
据了解,今日是第二期“两乱”专项治理行动第一日,城管执法人员与交警主要以劝导为主,在之后的行动中一经发现不文明行为将及时进行处罚。“两乱联合集中执法点位全市共有70个,第一天以劝导为主共劝导了不文明行为共100余人次。因情节恶劣,仅处罚宽窄巷子乱投烟头那一起不文明行为,该行动还将持续到10月31日。”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说。
“车辆乱抛、站台乱扔”被统称为城市“两乱”。据悉,成都市从今年6月5日起启动了第一期“两乱”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撒物品,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200元以下罚款,并对违规车辆记2分。而针对站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包装盒等废弃物品的不文明行为,成都市城管委将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9条第2款,处以5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