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确定预防腐败重点单位 将推进具体办法

08.08.2014  12:03

  本报讯 (记者 刘莉)8月7日,记者从成都市纪委获悉,该市出台了《关于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用两至三年时间逐步形成一套系统化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具体办法。

  成都市国资委、建委、金融办、成都银行、工投集团、建工集团被确定为今年市级系统治理单位;青羊区、青白江区、新都区、彭州市、双流县、蒲江县被确定为重点联系区(市)县。

  被纪检监察机关确定为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的单位,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廉政风险进行再次清理排查,建立专题调研和跟进剖析制度,形成综合情况报告,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定后实施。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