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马儿”限速立法 2014年将二审
核心提示
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我市将强制执行电动自行车的“国标”,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购买电动自行车15日内,应当申请登记上牌。
依法治市 建设法治成都
成都商报( 微博 )记者昨日从市人大获悉,日前,《成都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于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通过。《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涉及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20件立法项目被写入计划。
“电马儿”拟限速20公里/小时
我市现行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管理对象以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为主,并未将电动自行车纳入管理。针对这一问题,《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提请了审议。
根据该《草案》,我市将强制执行电动自行车的“国标”,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购买电动自行车15日内,应当申请登记上牌。而在该条例实施前已购买的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在6个月内申领临时通行凭证。
成都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草案》也被列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将于6月进行二审。
抑制盲目立法 5年新立法仅9件
据市人大介绍,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立法质量全面提升,地方立法在我市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充分发挥。
在科学立法理念的指导下,我市实现了从“工具主义”向“发展权利”的转变,立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
同时,我市实现了从“粗放立法”到“集约立法”的转变,地方立法中的精品意识基本确定。5年来,在立、改、废总量创历届新高的同时,纯属新立的法规仅9件,创十一届人大以来新低,地方立法中的盲目冲动现象得到有效抑制。 成都商报( 微博 )记者 房欣( 微博 )
附:《成都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20件)
制定的立法项目2件
《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成都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
修改的立法项目4件
《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成都市体育条例》
立法调研项目中14件
1.生态建设及保护类项目
制定《成都市湿地保护条例》、制定《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
制定《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制定《成都市社区教育条例》、修改《成都市消防条例》
3.促进和推动经济发展类项目
制定《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制定《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修改《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制定《成都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4.加强社会管理项目
制定《成都市见义勇为条例》、修改《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成都市人民调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