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提拔市管干部 从非定向推荐对象中产生
成都探索用非定向推荐破解唯票取人和急用现找难题
非定向推荐每年开展一次,一般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
今后,成都市新提拔市管干部一般都从非定向推荐对象中动议产生。7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委组织部获悉,成都市正式出台《非定向推荐市管领导干部拟提拔使用人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市管领导职位出缺后“怎样提名、在什么范围提名”作出制度性安排,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
非定向推荐每年开展一次,一般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推荐名额按区(市)县不多于党政领导班子规定职数的1/2、市级部门不多于副职职数掌握。推荐时着眼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要求优秀年轻干部须有一定比例,同时注重推荐党外干部、女干部。《办法》明确规定,新提拔人选一般从非定向推荐对象中动议产生。成都市委组织部将对推荐出来的人选及时深入分析,从发展潜力、工作阅历、专业特长、个性特征和培养方向等方面进行准确“画像”,着力建起“有人可选”的蓄水池,切实避免干部任用“临时找、就近选、勉强配”的问题。
《办法》同时合理界定动议前非定向推荐与动议后定向推荐的功能定位。非定向推荐侧重验证民意基础,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干部一贯表现、工作实绩,并参考推荐得票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建议人选。而动议后的定向推荐则侧重考察人选条件与职位要求匹配度,着力推进人岗相适。非定向推荐与定向推荐都坚持看票不唯票,在领导班子投票与其他干部投票结果差别较大、推荐得票与组织掌握的情况差别较大、个别谈话推荐情况与会议推荐情况差别较大时,要求党委(党组)加强综合研判。对那些看得准、敢担当、为了工作不怕得罪人的优秀干部,敢于主持公道,大胆推荐使用。
非定向推荐结果不仅在动议提名时加以运用,同时还与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墩苗”历练、交流挂职等工作有机衔接,形成整体推进的制度通道,努力实现重点培养更聚焦、干部选配更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