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排查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 有问题的停售或追回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10日讯(记者 李丹)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食药监局获悉,针对日前国家食药总局公布的44批次不合格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日前成都启动排查,采取下架并停止销售、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方式,或者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流向市场。
据悉,8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42 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43号,以下简称《2015年第43号公告》)通告了不合格的4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8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2批次婴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51号,以下简称《2015年第51号公告》)通告了美可高特(中国)羊乳有限公司2015年6月16日生产的规格为365克/罐的“美可高特”牌“配方羊奶粉(1)”、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2015年6月19日生产的规格为900克/罐的“红果”牌“优尔特智冠婴儿配方奶粉(1)”等2批次婴儿配方乳粉中检出致病菌:阪崎肠杆菌。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食药监局获悉,为确保成都市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人群的身体健康,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8月6日、10日,要求各区(市)县立即开展对流通环节销售《2015年第43号公告》、《2015年第51号公告》中所列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排查工作。
成都市食药监局要求有销售《公告》中所列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者,应自觉履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法定义务,立即采取下架并停止销售、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记录追回情况,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知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召回等整改措施。对《2015年第51号公告》中所列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要督促有关销售者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流向市场。
此外,成都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食品药品安全是大事,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是发现有任何关于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可以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食药监部门将及时进行受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