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禁止道路“冠名” 已命名道路暂不改动

22.04.2014  11:42

 

制图 杨仕成

      原标题: 成都拟禁止道路“冠名

  日前,《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草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禁止有偿命名地名,一般不以人名命名,禁止以国外地名、国内外企业名、产品名和商标名为道路、桥梁、隧道、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如条例通过,今后成都将不会出现如菊乐路、西门子路这样冠以企业名称的新地名。

  记者获悉,早在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已全面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而成都在2012年对二环路快速公交28个站点征名时,即明确遵循“不会以企业或公司名称命名”的原则;2013年成都公布新一批中心城区标准路名,也多以花木来命名。

      条例

      道路广场 禁“洋名”禁企业冠名

  据悉,条例中所称地名包括山、河、湖、湿地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区(市)县、乡镇(街道)等行政区域名称和村、社区等名称;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站点等名称;城市公园、大型公共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名称;具有住宅、商业、办公、酒店等功能的大型建筑物(群)名称;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等。

  此次条例明确提出,禁止有偿命名地名,地名一般不以人名命名,禁止以国外地名、国内外企业名、产品名和商标名为道路、桥梁、隧道、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

      答疑

      针对新地名 已命名道路暂不改动

  “那我住在菊乐路,叫了那么多年的地名了,难道也要改哇?”昨日,记者在菊乐路了解市民对此的反应,在这条街上住了十几年的张女士提到了自己的困惑。对此问题,记者致电成都市人大专门收集该草案市民意见的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从尽量不扰民的角度来考虑,法案目前没有对已经命名的道路涉及提出修改意见。

  “比如菊乐路是一条在老城区的道路,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了。如果一旦改名,居民们的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等都需要更改,这个就扰民了。而且改名也需要征得市民的同意。”相关人士解答,正在征集的草案,并没有涉及已经命名的道路,只是对出台后命名的道路进行了规范。

      规范

      违反条例 将遭受两万以下处罚

  据悉,条例还要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并向社会无偿提供地名信息查询服务。对违反条例规定,公开宣传、使用未经批准的地名的,由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物、大型楼群等建筑物,公开使用非标准地名的,由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撤销其名称,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关于地名的追忆

      成都曾有个“挨打巷” 猛追湾还叫“母猪湾

  此次条例提出建立地名数据库,对成都这种有着数千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来讲,不少地名都有一段故事或由来,许多老地名更是起得犀利泼辣,让人过目难忘。

  例如成都人熟悉的猛追湾,其实就“大有来头”。很久以前,这里本来有个很俗气的名字——母猪湾,因为那里卖猪的多。崇祯年间(公元1628~1644年)张献忠这个历史上有争议的人物率领的农民起义军第一次攻打成都,进城后大开杀戒,引起了大慈寺的和尚不满,上万名武僧把张献忠的部队赶出城外,一阵猛追,一直追到母猪湾。后来,人们为纪念这件事将不悦耳的母猪湾就更名为猛追湾。

  更有以名人命名的街道,例如成都的状元街、落酱园街,这两条街都住过状元,因而得名。状元街,曾是明代嘉靖年间新都人杨慎(杨升庵)考中状元时的住宅。杨升庵一生颠沛流离,刚直不阿,为人民所眷恋,因而街名至今犹存。清代末年,资州人骆成骧考中光绪乙未科状元,主张新政,后居住之街称为骆状元巷,但音讹转为落酱园巷。

      老地名难登大雅之堂 俗名谐音改出雅趣

  不少至今仍留存的地名,其实命名之初名字更为贴近地气。例如珠市街,原本叫“猪市街”,但是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后来就更名为珠市街了。而现在的草市街,为唐代末修“罗城”前的城外市场,叫“草市”,清代曾名玲珑街,但群众一直以草市为街名。

  更有一条备受年轻人笑谈的“挨打巷”,“挨打巷”就是现在的兴蓉东街,兴蓉东街在改造前没有具体的街名,但因为街道窄没有路灯,经常发生抢劫事件。到了晚上,路过的人经常“害怕挨打”而一路小跑,于是被附近居民称之为“挨打巷”。

  现在成都仍留存的肥猪市街,顾名思义就是以前的猪市。烟袋巷则因满街都是紫铜、白铜、竹、木制水烟袋、旱烟袋店铺而得名;簸箕街据称是以前一个老婆婆卖簸箕成名而取的;如今成都的五块石据称系唐代曾在此处用五块条石搭成桥,称五块石桥,后以此为街名。

      观点

      地名应融合历史 商业味太浓不能引起共鸣

  企业冠名街道究竟好不好?家住顺城街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更希望每条路能有自己的历史,成为市民的记忆。他可以接受以名人名字命名的道路,但不能接受企业冠名。“商业味太浓,不能引起市民共鸣。”他坦言,道路被企业冠名,“冠名费”的账本该怎么算,“每年多少钱?用途是什么?需不需要定期公示?这些市民都不知道”。

  住在营门口的陈小姐,对王先生的想法表示赞同。“路名是最能体现一座城市精髓的标识。比如春熙路,一听就知道是成都。”陈小姐说,如果春熙路不叫春熙路,而改为某企业冠名的路,那它还会是成都的时尚名片吗?所以,道路命名应融合本地历史和特色。一条有文化底蕴的路,才会被市民长留于心。

  成都拟禁止有偿地名,你对此怎么看?欢迎与我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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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都市报记者赖芳杰 罗琴见习记者殷航实习生贾换换张艳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