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次 成都开出内外资准入两份“负面清单”

28.08.2014  11:10

  四川日报网消息(罗之飏 记者 张彧希 梁现瑞)既对标上海经验、又激发四川活力——8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成都市部分区域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工作新闻发布会,明确将从四个方面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其中,内资和外资准入的两份“负面清单”是在国内首次提出。

  首批4个方面17项经验,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创新、金融制度创新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 “其中已有多项在成都市推出。”成都市委常委、副市长朱志宏说。

  今年7月,继上海自贸区后,成都成为在全国首个正式开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的副省级城市。作为成都市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的3个试点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公开发布了各自的第一份“负面清单”,共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区域发展、环境保护等四大领域。

  此外,上海自贸区总结推出的14项海关监管服务政策,已有8项在高新综合保税区先行实施。“还推出了包括全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一报一审’通关模式改革和‘区间结转、自主运输’等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工作。”朱志宏说。

  “一个亮点是,试点区分别制定出了各自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内资投入准入负面清单’。”省发展和改革委主任唐利民说,开出“内资企业负面清单”是四川结合实际的创新举措。

  《方案》的实施区域在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含高新、双流园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两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总面积8.77平方公里。唐利民透露,待条件成熟后,会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下一步,还要结合上海自贸区的最新改革进展,形成进一步的学习借鉴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