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起 成都市主城区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

07.11.2016  14:04

  记者日前从市国土局获悉,2016年11月23日起,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土地、房屋、林权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17日至18日17时可继续办理缴费、领证业务

  市国土局、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2016年11月17日17:00起暂停受理土地登记、房屋交易登记申请,11月17日至11月18日17:00可继续办理缴费、领证业务,18日17:00停止缴费、领证业务。逾期未办理缴费、领证业务的登记申请将作退件处理,11月23日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可重新提出申请。

  2016年11月23日0:00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变不换”, 原国土证、房产证仍有效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土地、房屋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何好处,市国土局负责人表示:一是群众跑路少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可以实现办事群众“进一个门,领一张证”,免除奔波劳碌。二是办证时间短了。通过流程再造,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跟现行房产证、土地证分开办理的时限相比,效率有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涉及房屋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业务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余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区分具体情形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三是信息更加全了。相较于原证书,不动产证书上多了一串由28位数字组成的不动产单元号,就是不动产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同时证书附图纸两张,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反映不动产的相关情况。

   想咨询?

   这些渠道可以了解

  市民若需了解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方法,可拨打028-86245281、62370760,向市国土局进行咨询。同时,成都商报热线86613333—1也从即日起开通,接受您关于我市不动产登记方面的问题,帮您了解此方面信息。

  11月14日,成都商报、成都日报、国土局门户网站及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将发不动产统一登记通告,同时附相关政策及热点问题解读,市民届时可关注、了解。

   不动产登记十问十答

  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以申请登记?到哪儿办理?办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带上哪些证件?有不明白的地方该打哪个电话询问……日前,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做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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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及不动产登记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2

  主城区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申请登记?

  目前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可到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申请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规定了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原登记部门办理,过渡期结束后,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具体时间我市将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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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城区的不动产登记由哪个机构具体办理?

  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由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

  集体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具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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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城区两个服务大厅具体办理什么样的业务?

  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位于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受理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查封登记业务,受理国有土地(不含其房屋等建构筑物)不动产登记业务。

  城南分中心(位于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受理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高新区范围内开发企业的房屋交易及不动产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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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个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企事业单位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详情可拨打028-86245281、6237076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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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房产需要哪些人提出申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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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流程再造,我市涉及房屋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业务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余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区分具体情形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不动产登记需要进行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办理的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8

  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是否需要先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后办理?

  不需要。为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地随房走、不变不换、便民利民的原则,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继续有效,由登记机构直接办理抵押权登记,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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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有哪些便民措施?

  一是优化大厅布置。在后子门政务服务中心A、B区一楼大厅设置总咨询台,安排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引导服务。在大厅各醒目位置设置指示牌,方便群众在大厅内有序办事。

  二是优化窗口设置。将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窗口进行整合安排,申请人只需到一个窗口一次性申请即可,不必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两头跑。

  三是增加权籍调查、数据关联窗口。对于房地数据未关联的不动产单元,原需到市规划地籍事务中心办理权籍调查后再到登记中心申请登记,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大厅增加了权籍调查、数据关联窗口,办事群众不必再到其他地方申请权籍调查。

  四是优化办事流程。在申请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可在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先在申请表、询问表、委托书上签字,然后由一人(被委托人)在场等候办理,无需多人等候。

  五是建立上门服务机制。针对行动不便无法到场的老年人或残疾人在申请登记时,可由登记中心派出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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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吗?

  “小产权房”无合法用地、建设手续,其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