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建设有轨电车 拟对乘车人提出要求
8日,记者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论证会获悉:2015年度成都市拟新立《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成都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等四项法规。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成都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建委、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从立法项目是否符合地方立法权限要求,所涉问题能否通过立法解决,主要制度涉及是否合法、合理、具备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逐项论证。
继日前成都市人大就2015年度制定类立法计划公开征集意见后,初步决定将《成都市律师执业规范与保障条例(草案)》、《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成都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和《成都市城市电力与信息地下通道建设管理规定(草案)》等四项法规纳入201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据悉,根据国务院正式批复的第一、二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到2020年成都市将累计建成9条轨道交通线路,总运营里程约350公里,城市轻轨、有轨电车等也即将启动建设。由此将面临规划、建设、设施保护、安全管理等诸多问题。《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中将系统地解决建设及运营中的问题,拟对乘车人员有全新要求,如把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以及不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指挥的乘车人将不被允许进入车站写进法规。
此外,为规范社区教育,《成都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中提出拟规范社区教育的主要途径,包括教育培训、技能培训、人文素养培训等。明确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在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同时建立社区教育监督、奖惩机制。
经过逐项论证后,四项2015年度拟新立法规将进入下一轮“甄选”,最终由成都市人大主任会议确定正式纳入2015年度制定类立法计划的项目。记者李媛莉实习生杨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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