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制定新建公办幼儿园建设标准 要求方便家长接送
安全 适用 经济 美观 节能 环保 节约用地
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办公室日前印发《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规定我市新建公办幼儿园的总体规划和园舍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节能、环保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确保幼儿和保教人员安全,其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和应对措施。
发布《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旨在适应我市幼儿教育事业现代化的改革和发展、推进素质启蒙教育对园舍条件与环境的要求,创造适合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办园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幼儿园园舍的规划和设计质量,提高建设水平。据介绍,“意见”对我市公办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与园舍构成,布局、选址与建设用地,总平面设计,园舍建筑面积指标,园舍建筑标准等都有详细规范。
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不宜过大
“意见”指出,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不宜过大,以6、9、12个班为宜。应根据办园规模和园舍建筑面积指标,用地面积指标确定,并要求幼儿园按6个班180人、9个班270人、12个班360人的规模设计。“意见”还对幼儿园的班级规模进行了规范:小班(3—4周岁)20—25人;中班(4~5周岁)26~30人;大班(5~6周岁)31~35人。
园舍应由三部分构成
幼儿园的园舍由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应包含:活动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卫生间、储藏间等。办公及辅助用房则包含:办公室(包括园长室、总务财务室、档案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更衣休息室等)、图书资料室、会议室、教具制作兼陈列室、保健及观察室、晨检兼接送室、教师值班室、配电间、网络控制室、活动器械储藏室、总务储藏室、门卫室、教职工卫生间等。生活用房包含: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消毒间、主副食库)、教职工餐厅、开水间、炊事员更衣休息室、洗衣房及其他生活用房等。
新建住宅区应设幼儿园
幼儿园布局。幼儿园布局应符合我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人口发展趋势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独立设置。
幼儿园用地布局应符合以下原则: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主干道交通干扰; 幼儿园应具有合理的规模效益和较好的社会效益。按规定,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规模适宜的幼儿园。每1万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不低于9班规模的幼儿园一所。 (记者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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