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制发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22项工作措施

23.10.2014  20:46

    近日,成都市委制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服务功能、服务能力等维度,明确提出健全组织体系、建强骨干队伍等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七大任务,具体细化为22项工作措施。

    《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上门回访等方式,推动基层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用制度的刚性保证来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能够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到2017年,成都市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最低标准达到每村60万元、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最低标准达到每百户5000元。建立议事会议事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将年度村级公共服务资金不超过5%、年度社区公共服务资金不超过10%作为村(居)民议事会运行专项资金,每村(社区)每年不超过3万元,确保议事会正常运转。

    从成都全市面上,到2015年,每个村(社区)办公经费达到每年5万元以上,每个党员远程教育站点达到每年2500元以上,每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达到每年100元以上。分步实施村(社区)活动场所提档升级计划。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报酬保障制度。保持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持续增长。(记者 赖芳杰见习记者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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