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建议恢复地铁禁食条款 违例最高罚千元

23.05.2014  07:08
北京地铁6号线,一名上班族利用乘车时间进餐。京华时报记者陶冉摄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昨天听取了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针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地铁禁食”是否入法的问题,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应恢复在条例草案中删除的“地铁内禁止饮食”条款,并对不听劝阻者进行相应处罚。       

   □地铁安全·禁食禁乞

  “地铁禁食”入法一波三折

  昨天,《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提请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地铁禁食”入法遭遇一波三折。继提交审议时被删除后,昨天又被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交代表集体意见的报告,建议增加这一条款。

  今年2月,该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民意,其中提出的“地铁禁食”并将进行罚款的条款引发公众热议。之后,北京市法制办认为地铁里进食等行为并不是威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直接因素,因此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稿中,将该条删去。

  在昨天公布的审议意见报告中,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增加该条款,认为目前在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散发小广告等行为大量存在,给轨道交通运营带来了应急疏散、设备设施故障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在车厢内饮食也会因遗撒、异味等引起乘客之间或者乘客与运营企业之间的纠纷。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在条例草案中15项“乘客禁止性行为”中增加三项:“(十五)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十六)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十七)在车厢内饮食”。

  同时,建议增加对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和在车厢内饮食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建议增加对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行为的法律责任,运营单位有权制止派发广告等物品行为,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派发的广告等物品,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只是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地铁禁食”入法仍悬而未决。

   ■记者探访

  高峰时段禁食“难较真

  早上7点,位于东六环附近的地铁八通线首站土桥站迎来早高峰。土桥公交站不断有乘客下车,来自北京更偏远地区以及河北香河的乘客在此换乘地铁。在公交站附近的天桥下,有一排长达百米的早餐车队,摊位近三十个,每每有公交车停下便有部分乘客下来买早餐。

  由于乘客换乘地铁前需穿过天桥,部分乘客边吃边进站时基本吃完,但也有乘客直接把饭拎在手上,等上了车再吃。面对手拎食物的乘客,工作人员一般不会阻拦,但遇到边吃边进站的乘客,工作人员偶尔会上前劝说。

  地铁工作人员表示,很多乘客因为起床太早顾不上吃早饭,早高峰时段上车饮食的情况要比平峰时段多不少。“我们有时也会劝阻,但毕竟早高峰时候人多,不好跟乘客较真。

   多数乘客赞同地铁禁食

  此前的网络民意调查中,近八成网友赞成“地铁禁食”,昨天,记者随机询问20位乘客,同样是多数赞同。一位正在地铁上吃早餐的乘客说,自己赞同禁食,毕竟满车厢鸡蛋灌饼的味道影响不好,不过时间紧张时她也会把饭带上车,“吃的时候尽量不让人注意到吧,挺不好意思的”。

  但提到罚款时,部分同意禁食的乘客又有了不同看法,“地铁应该禁食,但不至于为了吃口东西罚款吧”。但更多赞同禁食的乘客认为,不罚款可能执行力还是差,约束效果不明显。

  反对地铁禁食的乘客,多数认为吃饭是人的基本需求,在保证不是温度高的液体的情况下,一般的食品应该允许食用。

   ■三问禁食令

  1地铁内进食,谁来劝阻罚款?

  按照条例草案最初版本,乘客在地铁车厢内饮食,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罚款。对于北京数百个地铁站而言,如果处罚都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来完成是否现实?

  对此,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密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授权公司或者个人进行罚款。目前,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公司或个人罚款的案例并不少,比如电力公司对于违法用电的处罚就是主管部门授权公司处罚的形式。另外,交通协管员有权对违规车辆贴条就是授权个人的一种形式。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罚款一定要有严格的去处,不能造成钱款的流失。

   2罚款跨度大,尺度如何把握?

  “嚼口香糖、吃块饼干也要处罚?”对于这些禁止性行为一旦入法后如何执行,部分人大代表在讨论中认为应该在条例中增加法律责任。市人大城建环保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对于这种行为首先应明确不允许,然后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再进行处罚。

  对于50元至1000元的罚款跨度,该以什么依据来处罚?周密律师建议,最好在条例出台后附实施细则,如果没有实施细则,执法人员需根据情节和后果来自主裁量,比如对屡次劝阻不听者、造成一定安全后果者加重罚款。

   3各地禁食令,起到作用了吗?

  在全国各地城市地铁建设迅速发展的今天,多个城市已先于北京明令地铁禁食。武汉、郑州、深圳、上海、广州均已出台地铁禁食相关规定,罚款额度为50元至1000元不等,其中,武汉地铁运营公司的300余名执法队员在各条线路上开展执法。

  禁令执行情况如何?上海禁令实行5个多月来,地铁车厢内饮食问题并未绝迹,早高峰时段和下午中小学放学后的时段更是“重灾区”;武汉地铁运营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武汉市民对禁令从最初的不太习惯到如今已逐步理解。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以劝阻为主,对于态度特别恶劣的才开出罚单。目前违反禁食规定的案例数逐步下降;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表示,虽然有饮食罚款的规定,但却从未开罚。“处罚比较难,还是希望通过引导教育,让乘客文明乘车。

   □地铁安全·人物同检

  地铁“人物同检”常态化争议大

  市人大代表建议再征民意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中提到,要对地铁安检实施“人物同检”。昨天,代表们对此争议性较大。有代表建议,“人物同检”常态化应通过民意投票来决定。

  市人大代表聂大华提出,很多地铁原来并没有设计规划安检设备的位置,增加了安检设备,无疑给地铁造成了空间上的狭小,造成人流聚集。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提到,“人物同检”带来的成本也将翻倍。

  一些人大代表提出,“人物同检”的必要性值得探讨,比如此举是解决市民不小心带进了不安全产品,还是反恐等,这些都需要再进行细则的讨论研究。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提出,需要对安检的目的、标准等进行明确,由公安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聂大华代表建议,在安检问题上,可以进行民意投票来决定。

   ■地铁安全隐患

  “10号线打喷嚏,全市交通感冒

  “10号线打个喷嚏,全市地铁进而整个城市交通都会感冒。”在昨天召开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上,市交通委播放的宣传片中,如此来形容10号线的重要性,并表示这一问题是由前期设计运营埋下了隐患。而为了消除前期留下的安全隐患,北京已累计投入资金180亿,远远超出了在开通时就投入的安全运营原始投资建设成本。而且有些区域无法改造,先天缺陷,只能成为永久遗憾。

  交通部门透露,目前宣武门、复兴门、西直门、国贸、雍和宫等站站厅换乘通道等设施饱和度常年超过100%。10号线开通运营仅半年之后,客流量就突破了远期预测,成为本市地铁路网运营换乘的瓶颈。通过14个换乘点,直接限制了全市70%以上的线路的运输能力,7号线和10号线在双井换乘难以容纳两线汹涌客流。将迫使两线限制人流、降低运力、封站等措施,避免出现拥挤踩踏事故,但是会引发乘车需求量大而运力无法提升的尖锐矛盾。

  此外,交通部门透露,自动售检票系统涉及6家系统集成供应商、7家闸机供应商、6家售票设备供应商,难以实现网络化管理。电扶梯设备更是“八国联军”,2000多台涉及10余个品牌、20多个型号,更是难以实现统一管理。而由于工程大多采用分段设计,设备设施招投标存在供应商繁多、品牌多、标准、制式不一的问题,造成互不兼容、运行不稳定、后期故障频发。其中,10号线去年发生信号故障579次,居全路网之首。

   ■草案其他亮点

  ◎拒不安检者报公安机关

  禁止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管制器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进站上车。禁止携带目录由公安机关制定并公告。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乘车人员应当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

  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导盲犬凭证件可上地铁

  行动不便人员在无人陪同情况下进站乘车,可联系车站工作人员获得帮助。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当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及导盲犬证。导盲犬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

   ◎突发事件需连续发布信息

  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轨道交通网络管理机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通过多种方式准确地向公众发布运营信息,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及时更新内容,连续发布。

  A08-A09版采写

  京华时报记者孙乾黄海蕾韩旭

   □轨道交通建设

  北京轨道交通线路将延至河北

  地铁6号线已预留东延条件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北京市交通部门播放的宣传片中首次透露,北京将考虑将轨道交通线路延伸至河北,具体城市尚未透露。

  据介绍,未来,北京将逐步开通运营西郊线有轨电车、S1线磁悬浮、L1线、L2线单轨电车等轨道交通客运系统。2020年,规划运营里程将超过1000公里。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战略格局的形成,轨道交通线路还将考虑延伸至河北相关城市,进一步丰富群众出行方式,扩大出行范围,缩短出行时间。在落实习总书记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批示的同时,使北京成为更加充满活力、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化大都市。

  据了解,新机场落户大兴和廊坊交界,通往新机场的地铁线已经明确。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称,地铁线既然已经到了新机场,也有声音说,要不要延长到廊坊,目前这种计划正在研究中。对于北京东部地铁线延至燕郊的计划,这位负责人透露,暂时还没有规划。

  京华时报记者从地铁6号线二期建设方了解到,今年年底地铁6号线二期通车,6号线从海淀五路居可直达位于东六环外的通州区东小营站。据了解,东小营站距离河北廊坊燕郊城区直线距离不足10公里。目前,东小营站已经预留东延的条件。

  此前,记者从廊坊市政府了解到,在京津冀一体化的背景下,实现交通的一体化是前提,北京的地铁延伸至廊坊更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廊坊市期望6号线能早日东延至燕郊,同时也希望大兴线能南延至固安,亦庄线延长至廊坊市区。

  针对此说法,北京市交通委相关人员曾表示,轨道交通运输分为城际、市中心地铁以及远郊线路,根据时间以及客流分不同制式。比如30公里、50公里不同的半径,采用的运输服务方式不同。如果让河北的乘客乘轨道交通到达北京的郊区后,再乘坐一个多小时的地铁进入北京,时间成本也非常高。对于河北的设想,应该根据距离、时间需求进行研究分析。

   ■部委声音

  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将以轨道交通为主

  昨天,交通运输部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了推动京津冀一体化过程相关举措。据介绍,交通部门将打造以轨道交通为主,结构合理的快速公共客运系统。

  据介绍,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由交通运输部牵头,成立了京津冀“区域交通一体化”专题研究组,成员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铁路总公司、京津冀三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前一阶段的研究中发现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联系紧密,实现首都功能疏解、推进京津冀协调发展,首先必须打通交通发展的大动脉。

  “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大家普遍感到,这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区域性交通规划,要体现创新思想,要摆脱以往以基础设施规划和项目梳理为主的规划模式。”该负责人表示,在京津冀一体化问题上,一是要促进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的一体化,推进京津冀交通基础设施在规划、建设时序、技术标准等方面有效对接,优化枢纽布局和功能定位,打造京津冀互联互通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同时,交通运输部表示,要加快客货运输服务系统的一体化,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之间以及三地之间的运输服务有效对接,打造以轨道交通为主导,结构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大容量、快速公共客运系统。

  此外,该负责人认为,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还要推进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的一体化。打破区域之间、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服务壁垒,加强京津冀三地交通运输信息服务的标准统一、系统对接和平台共享,最终实现政策、机制、保障方面的一体化,推动建立区域交通一体化协调机制。

   □地方政府债券

  北京拟发105亿地方债券

  为首次试点自发自还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听取北京市政府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报告。根据草案,北京拟发行105亿元地方债,主要用于资源环境、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具体项目包括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长安街西延、地铁16号线、15号线一期工程等。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李颖津介绍,考虑到2014年地方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为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完成在建项目的能力,国务院决定,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措部分所需资金。在国务院批准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发行规模内,北京等城市试点债券自发自还,债券期限为5年、7年、10年。地方政府债券为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

  所谓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获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

  之前确定的2014年财政部代理发行北京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105亿元,其中5年期限42亿元,7年期限31亿元,10年期限32亿元。按照这一预算管理要求,提出北京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北京自行发行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5亿元,计入“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科目,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功能支出科目。调整后,市级预算安排收支平衡,均达到2797.8亿元。

  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琪表示,经过初步审查,财经委员会建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请市人民政府按照财政部试点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统一要求,抓紧制定北京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制度办法,确保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力争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利率不高于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利率。

  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加强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绩效审计。统筹安排本市综合财力,及时还本付息,切实履行还款责任。资金使用和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市人民政府要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算账

  105亿政府债券花在哪儿?

  根据财政部确定的债券规模和相关要求,统筹考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确定了2014年北京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支出方向和使用项目,计划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方面。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方面,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门头沟采空棚户区市政配套工程(三期)。

  中央投资配套项目方面,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亿元,主要用于高碑店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小红门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以及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项目。

  社会事业项目方面,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亿元,主要用于北京天坛医院迁建项目。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方面,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9亿元,主要用于四惠交通枢纽、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地铁16号线工程、长安街西延道路工程等。

  资源环境项目方面,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5亿元,主要用于东干渠工程、西郊雨洪调蓄工程、丰台区河西再生水厂与配套管线工程、平原造林工程等。

  上述项目为初步安排,具体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照确定的投资领域,在部分项目间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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