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月份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80.2% 其中优为20.8%

14.08.2017  07:31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7月份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80.2%,其中优为20.8%,良为59.4%;总体污染天数比例为19.8%,其中轻度污染为17.7%,中度污染为1.8%,重度污染为0.3%。攀枝花市、巴中市、马尔康市、康定市优良天数比例最高,均为100.0%;自贡市、眉山市、内江市、乐山市、德阳市、宜宾市、泸州市、遂宁市、南充市、雅安市、广安市、达州市、资阳市、西昌市、绵阳市、广元市优良天数比例在54.8%至96.8%之间;成都市优良天数比例最低,为38.7%。总体优良天数比例环比下降14.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12.9个百分点。本月首要污染物以臭氧为主。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六指标综合指数评价21个市(州),马尔康市、巴中市、康定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排序情况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