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毒快递调查:涉事企业被指寄毒样品超20次

23.12.2013  08:36

  山东“夺命快递”造成1死9伤的悲剧,涉事有毒液体氟乙酸甲酯寄出方湖北荆门熊兴化工有限公司记录显示,该公司通过快递寄送样品超过20次,快递公司也不止圆通一家,还包括申通、韵达、德邦等。针对“夺命快递”事件,国家邮政局12月22日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收寄验视专项检查。

  据京华时报记者廖丰央视报道

  ■ 调查

  企业称只快递过3次

  在山东造成1死9伤的“夺命快递”是从湖北荆门沙洋县的荆门熊兴化工有限公司寄出的。该公司副总经理黄胜勇昨天接受采访时称,只有3次是确定通过快递寄送样品的。

  他说,前两次寄送氟乙酸甲酯样品,他们都向圆通快递代理商出具了检测证明,并明确告知寄送的物品是化学物品。但记者要求查看样品检测证明时,黄胜勇表示,已把检测证明随样品一同邮寄给了接收方。

  对于这次邮寄样品到山东潍坊该公司有无向快递公司出具检测证明,黄胜勇含糊其辞,“到底最后这份随货通行的检测报告单附没附,不敢肯定”。

   记录显示寄送20多次

  湖北荆门熊兴化工有限公司氟化分厂会计田春英介绍,她8月份刚来公司的时候,找申通快递发过一次公司生产的样品,用很小的瓶盛装的。

  记者在该厂找到一个笔记本,记录了今年6月28日起氟化分厂寄送快递的登记。记录显示,今年8月31日,该厂确实用申通快递寄送过氟乙酸甲酯样品。而且通过快递寄送样品超过20次,其中包括11月底寄往山东潍坊的样品。另外,寄送样品的快递公司,也不止圆通一家,还包括申通、韵达、德邦等。

  黄胜勇说,公司人员具体经办情况,从哪个物流公司寄的,他确实不晓得。

  ■ 行动

  专项检查快递收寄验视

  国家邮政局12月22日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收寄验视专项检查。此次活动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调取监控录像记录等多种方式进行三个重点检查。一是重点检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核实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等;二是重点检查依照国家规定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并进行严格核对等;三是重点检查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相关企业是否不予收寄等。

  对于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规定收寄禁限寄物品的,经查证属实,一律依据《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作出严厉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吊销许可的坚决给予吊销。据介绍,收寄验视制度是《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法定责任。

  ■ 观点

  推高成本或转嫁消费者

  快递行业专家赵小敏介绍,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公司有专门的检测和运输装备,运输要求高决定了其运输价格更高。

  据了解,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一般是按吨计算,不足1吨按1吨收费。样品运输选择快递而不是找专业运输公司可省下数千元运输成本。记者在淘宝上搜索查询发现,便捷式危险液体检测仪的售价为8000元到数万元不等。专业检测危险化学品的仪器价格更高。赵小敏认为,增加设备或落实验视的结果是,验货时间和人力成本明显增加,这些成本会不会转嫁给消费者,这值得观察。

(原标题:至少4家公司曾送过“毒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