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9期:德阳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近年来,德阳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治理隐患,强化宣传教育,夯实基层基础,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十二五”时期,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8.5%,其中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6.3%,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1%。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责推安全。 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德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市委书记蒲波多次带队深入基层检查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现场指挥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解决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此外,还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学习内容,集中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市长赵辉担任市政府安委会主任,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针对性政策措施。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德阳市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实施办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全市131个乡镇(街道)、834个行政村完成了“五覆盖”,完成率100%。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高危行业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由原来的1分调整为3分),严格考核奖惩。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牵头对各地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逐年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投入,2015年,市政府划拨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166万元,较2011年上升469万元。
二是党政分管领导担责抓安全。 市委、市政府分别确定1名班子成员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刘宏葆先后多次率领安监、质监、经信等部门负责同志深入生产一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煤矿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输油管线隐患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副市长王箭任市政府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每季度组织召开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多次率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群众举报违规生产企业;及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确保了G108国道(白马关段)、德阳商城、兰成渝输油管道(石亭江)等10余处重大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并销号。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安监部门依法管安全。 坚持“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全年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内容和频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措施。2015年,共查出一般事故隐患7432项,重大安全隐患1项,按期整改率100%。将保险机制引入安全生产领域,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4家企业投保,参保人数达1245人。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社区建设,全市达标企业1185家,建成全国安全社区1个、四川省安全社区39个。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德阳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四川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作用,督促4600余家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整改标准清单,实现了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特别是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并对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