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金融机构为微企提供小贷最高奖50万
07.05.2014 10:3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中小企业补助 最高达100万元
根据国家、省的相关政策,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即日起至5月30日,只要是由市经信委和人民银行成都营管部认定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信用等级在A-以上、未申请过融资租赁补贴的工业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纳入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具体名单详见成都工业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缴税金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融资租赁生产性设备价值总额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就可向注册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申请融资租赁设备资金补助。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5%给予设备融资租赁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补助政策,鼓励一些园区企业在更新设备、扩大规模时,采取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方式。”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金融机构奖励 最高达50万元
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及小贷公司对小微企业信贷倾斜,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政策要求。即日起至5月30日,银行总行(分行)或支行(不得重复报送)、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成立2年以上,为成都市小微企业提供单户单笔50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都可报名申请专项奖励。除相关执照证件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需提供贷款合同及利率收费凭证复印件、为成都市小微企业贷款明细表等。
其中,对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单笔500万元(含)以下年度贷款总额的,银行每增加1亿元,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单户奖励最高50万元。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7.05.2014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