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莫贪“槽外食”

29.09.2017  12:33

□沐圆

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苏树林落马后曾回忆,母亲多次教诲:“你当官了,要干干净净,清清白白,挣多少就吃多少,只吃槽子里的,不吃槽子外的。”对公职人员而言,薪水就是自己“槽子里的”,灰色创收、违法所得是“槽子外的”,吃了就要被查处和追究。

然而,总有少数党员干部“眼里看得破,肚里忍不过”。有人陷入心理失衡,自以为劳苦功高,“吃点拿点要点”理所应当;有人有“等价交换”思想,事事利字当头,没有好处不办事。在他们看来,“当官不就是为了捞几个”,手中的权力就是捞好处的工具。

平心而论,领导干部的待遇完全能够满足生活需要,偏偏吃着槽里的看着槽外的,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实在令人唏嘘。古时鲁国宰相公孙仪非常喜欢吃鱼,但别人送鱼却一概拒收,门人问他这是为何,他回答:“受鱼失禄,无以嗜鱼,不受保禄,终身嗜鱼”。现实正是如此,守着正俸过日子,即使清贫一些,但也衣食无忧,过得踏实;否则,看似守着金山银山,到头来只是当了个保管员,还把自己的“饭碗”搞没了。

党的官位是干事的岗位,不是发财平台;权力是为民服务的工具,不是赚钱捷径。当官莫贪“槽外食”,既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为官从政的底线。各级领导干部应厘清公与私的界限,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思贪念之害、常怀知足之心、常持感恩之情,在正俸与横财之间做出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