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清理编制专利代理机构目录的通知
川知发〔2014〕140号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编制与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机构目录的通知》(川审改办﹝2014﹞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清理编制专利代理机构目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编制目录的目的
通过清理规范,编制全省专利代理机构目录,建立专利代理机构数据库,集中展示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资质条件、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事项,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页为住依托,链接各地政务服务网站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对外公布,加快形成“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执业规范、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二、清理编制目录的对象
注册地在我省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见附件1)。
三、清理编制目录的步骤及要求
(一)清理编制阶段(2014年11月1日—11月10日)
专利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与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机构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将该表和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资料同时报省局专利管理处审查。专利代理机构应确保填报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准确、完整。
(二)建库阶段(2014年11月11日—11月20日)
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应在11月20日前登录省政务服务管理办门户网站( www.sczw.gov.cn )填报相关信息。点击页面上的“中介机构基本信息采集”,进入填表页面;在填表页面右上角点击填表说明下载,按照填报说明进行填写。填写的信息应与报我局审查的《与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机构基本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资料相同。专利代理机构对填报的信息承担负责。
(三)运行阶段(2014年11月28日—12月10日)
汇总后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将编制成目录,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页上试运行,全面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四)规范阶段(年底前完成)
年底前,专利代理机构目录及相关信息将链接各地政务服务网站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对外公布。主管部门将对进入目录的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钟辉 李鑫
联系电话:85576789 85577275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