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

22.05.2015  18:41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务)局:


为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2015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农业部的部署,定于从6月起至9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


三夏”是农资使用高峰期,农资质量直接关系到全年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渔机渔具、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跃区域、市场秩序混乱和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频发的地区,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加大对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等优势产区违法添加高毒、剧毒农药等行为的执法监管。


二、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非法添加等行为。要突出打假整治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深挖假劣农资源头,对制售假劣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及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联合办案、限期查办,查必彻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要坚决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关于认真贯彻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187号)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按时报送信息公开情况。


三、创新宣传服务方式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诚信企业,曝光制假售劣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其他要求


各地要认真总结 “夏季百日行动”的成效和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并于9月22日前报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大要案统计表(第三季度统计表不再另行统计报送)、总结,报送至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中心)。电话及传真:028-8550580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2、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


 


 



四川省农业厅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