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28.03.2016  10:10

 

        (皮家璇  记者  刘佳)3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成都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作动员讲话。
        这次执法检查是《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去年颁布以来开展的第二次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推动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打赢脱贫攻坚战。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9个执法检查组,检查地点由“”到“”,做到全省88个贫困县全覆盖。执法检查采取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重点检查、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检查和自行开展检查的方式进行,并增加了随机检查、交叉检查、暗访等形式,同时将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脱贫攻坚领导组织建设、“十三五”脱贫攻坚计划落实及2016年减贫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对接落实“10+N”扶贫专项方案情况,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情况等。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责任,真检实查;要熟悉法律法规,力求有的放矢,取得实效;要把握检查特点,既要注重全面了解情况,还要重点分析当前问题、认真思考对策;要发扬优良作风,真正发现问题、真实反映问题、真心解决问题;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东升、黄彦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省权主持会议。副省长曲木史哈,省扶贫移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汇报了贯彻实施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