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标代理机构资质整改合格的通告(第二批)
01.02.2016 12:04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整改的通知》(川建招标发[2015]780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川建招标发[2015]793号)的要求,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整改已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相应资质标准,从整改合格之日起,可以承接新的招标代理业务。现通告如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整改合格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整改合格日期 |
1 | 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 F251005634 | 2016年1月27日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8日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01.02.2016 12:04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