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

17.10.2014  18:57

近日,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规定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采取定期和临时紧急两种形式组织召开风险研判例会。食品安全方面,广安市局每2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例会,各区市县局(园区分局)每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例会;药品安全方面,市县两级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例会。遇突发应急事件时,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

例会参会人员除有关局领导、食品监管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外,必要时邀请专家、下级局和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商(协)会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主要由相关科室报告收集整理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评价安全风险,分析风险性质,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预警、控制和纠正措施,最后形成会议纪要,编发风险研判报告,供决策部署食品药品风险防控工作参考。

广安市局建立食品药品风险研判例会制度,旨在落实省局相关要求,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舆情监测、案件查办等途径获取的风险信息为基础,通过召开会议进行交流、分析、研究的形式,判断食品、药品领域的风险因素、风险程度,提出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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