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 :深入推进依法治市 有效保证地方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29.01.2016  21:26

   

四川省人大代表、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在2016四川省“两会”期间接受记者专访。

    中新四川网1月29日电(王爵)29日,四川省人大代表、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就广安市如何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如何有效保证地方立法工作顺利开展等问题,在2016四川省“两会”期间接受记者专访。
    余仪告诉记者,去年,广安市人大常委会运用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围绕市委重大部署做出重要决议,将依法治市部署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法治行为,依法治市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依法治市方面,广安采取先行先试,两级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法的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是全省两个行政诉讼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改革效果好,促进和倒逼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权、依法办事。
    余仪说,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切实监督公正司法,大力推进法制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信访工作。把“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期间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力”的规定落到实处,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防范,有效防止和及时纠正冤假错案。
    今年,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按照“启动立法一批、开展预研一批、前期论证一批、规划备项一批”的思路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2016年立法计划,依法开展法定权限范围内的地方立法工作。余仪告诉中新网记者,2015年以来,广安市立法能力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同时积极开展地方立法人才吸纳储备工作。在充分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广安市向四川省人大申请确定行使地方立法权,成为全省首个规范申报、全面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州,各项申报要件被推荐为其他地方所借鉴。去年12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正式确定广安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
    2016年是广安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第一年。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将秉承宪法、立法法的精神和规定,本着“慎立法、立良法,急用先立、管用才立,为民立法、民主立法”理念,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2016年年度立法计划。
    据悉,广安市还将研究制订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技术规范等制度,确保地方立法工作能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广安市委已同意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广安市法制和预算服务中心,配备了与工作相适应的领导及工作力量。同时,广安市人大常委会还成立了立法专家组,首批聘任29名立法专家顾问,借智借力,推动广安地方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