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脱贫攻坚每月督查实现常态化

14.04.2016  18:57

 

广元市紧紧围绕“十三五”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底前实现贫困县、贫困村全部摘帽,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总体目标,为精准掌握各级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精准扶贫措施落地落实、精准脱贫成效真实可靠,大力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建立脱贫攻坚持续督查工作机制,分片区成立专项督查组,落实对县区一月一督查制度,完善督查目标、内容,严明督查要求,确保脱贫攻坚督查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督查目标。 落实“五个一批”、“20个2016年专项扶贫计划”、“六个一”帮扶,强化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工作责任、项目整合、政策措施、工作推进落实到位,形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大合力,确保实现2016年148个贫困村摘帽退出和61035名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目标任务。

二是抓实督查内容。 落实当年贫困村贫困户减贫目标制定、任务分解情况;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方案制定、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规划到村、到户项目实施推进情况;“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到户落实情况与减贫成效;中央、省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投入、行业整合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情况;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行业扶贫部门开展项目实施情况;驻村帮扶单位开展精准帮扶情况;省、市安排的其他任务等九个方面督查任务。

三是严明督查要求。 对2016年148个拟脱贫贫困村实现督查全覆盖,每月形成书面督查报告,报市领导并向县区反馈情况;每季度对各县区脱贫攻坚任务推进情况量化排名并全市通报,切实督促各县区对照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