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局三举措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

29.09.2016  05:09

今年年以来,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监管,依法许可,服务促发展”指导思想,创新食药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夯实监管基础,提升监管能力,严打制售假劣食药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药安全。

一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广元食品药品监管局突出“放、管、服”主线,坚持放权赋能与依法管理相结合,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探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同时,该局以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为突破口,推进职能职责转变,创新审批方式,精简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实现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以及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两证合一”,方便了广大企业和群众办理许可证件;完善“两集中、两到位”,加大授权力度,提高现场办结率,完成药品经营新版认证1228个;以政务服务标准化为标尺,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严格行为规范,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行政审批窗口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服务事项903件,审批时限提速达77%,实现了按时办结率、提前办结率 、现场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四个100%,政务服务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广元市先进集体。

二是全力保障食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广元市局强化日常监管,对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完成全市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50余次,覆盖面达100%;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全市216家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监管,对7600余家餐饮企业实行量化等级管理;抽检食品1047批(次),抽检药品364批(次),完成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1118例;实施食品经营“双百”示范工程(诚信示范药房1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100家店),并推进青川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实现49个乡镇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

三是全力推动社会共治,不断优化服务环境。今年以来,该局出台《广元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办法》《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广元食药局领导联系督查县区制度》,筑牢“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同时,加强企业帮扶,制定《支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十八条措施》,指导28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延期换证,推动37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版GMP认证和新版GSP认证,完成281家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许可、变更、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