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移动原董事长之妻涉嫌受贿获刑4年

16.03.2016  06:08

  原标题:广东移动原董事长之妻判4年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昨日上午,被告王健英涉嫌受贿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王健英系广东移动原董事长徐龙之妻,法院认定王健英与丈夫徐龙共同受贿400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她当庭表示要上诉。

  现年55岁的王健英系大专学历,与徐龙同为浙江绍兴人。2005年,徐龙从浙江调任广东移动后,她跟随徐龙来到广东。徐龙被调查后,她也身陷囹圄。据悉,徐龙被控受贿的5宗犯罪事实中,有两宗与王健英相关,而这两宗事实就是公诉机关指控王健英的全部内容。

  据指控,2005年至2006年,徐龙在担任广东移动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深圳市嘉讯软件有限公司股东苏瑞分别于2005年11月、2006年7月,贿送给徐龙及王健英购买浙江省杭州市“栖溪名园”房产及车库款共人民币77.012万元。

  2007年5月,时任广东移动市场部总经理的李欣泽为了能得到徐龙的关照和提拔,介绍徐龙及王健英向广州钜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永辉 购买其位于广东中山市三角镇“旭日华庭”楼盘的三个商铺,买入价相当于市场价四折,后由李欣泽安排他人以市价购买了这三个商铺,帮助徐龙及王健英套现获利 人民币331.696万元。

  起诉书显示,徐龙及王健英担心案发,于2012年将上述差价款补还给丁永辉。出于同样考虑,他们还在2012年11月将人民币58.48万元退还给苏瑞。

  徐龙和王健英先后出庭受审,夫妇二人面对指控态度迥异。徐龙当庭否认指控,称自己并未受贿。而王健英则在法庭上认罪,一再声称“相信组织”。

  昨日上午,广州中院一审宣判,认定王健英构成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听到判决结果后,王健英情绪激动,当庭表示要上诉。

责任编辑:倪子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