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8年高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排出炉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5日讯(记者 陈淋)日前,四川省《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考生如何报名?高校如何审核?志愿如何填报?自主招生如何录取?针对这些问题,通知都作出安排部署。
考生报名: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符合普通高考及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照试点高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高校考核:不得以任何条件免予考核
通知要求,试点高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报名材料审查制度,完善审核办法,明确审核标准,要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考生提交的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申请材料,以及有关学校、单位或专家提供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仔细甄别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和考生参与度。
试点高校要完善学校考核办法,认真执行考核程序和标准,对报名材料审查通过的所有考生进行考核,不得以任何条件免予考核。要针对考生提交的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报名申请材料,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展科学、规范的深度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申请材料呈现的学科能力、创新潜能、学术潜质,实际水平是否达到应有的程度。面试考核要采取随机评审及多人评审等方式,保证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考核后,试点高校要根据本校自主招生简章,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录取优惠分值。
志愿填报:单独设置自主招生志愿
据悉,四川省单独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并作为入选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四川省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在四川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四川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入选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并填报学校确定的专业。
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录取办法:高考成绩总分为包含附加分的投档成绩
据悉,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试点高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开始前,按照已公示入选考生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根据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向高校投档。
高考成绩总分为包含附加分的投档成绩,附加分由试点高校确定是否认可。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为学校在四川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试点高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相应计划后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在本批次普通志愿投档前择优录取。
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应低于有关高校在四川省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高校若需破格录取,应在该批次投档前将学生材料和学校破格申请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破格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违规处理: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均视为作弊
对在自主招生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查实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