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达州将下放运输管理权限
从明年2月1日起,达州市将把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管理权限,下放到各个县、市、区运管所,届时,市民办理经营许可业务将更加快捷。
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方面,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运和一、二、三、四级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运输经营的,由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受理,并按相关程序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原由市运管处许可并负责日常管理的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运输经营业户,按企业注册地或经营地行政管辖范围,移交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实施行业管理。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由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换发新证。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由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初审签署意见后,由市运管处受理并按相关程序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方面,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由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受理,并按相关程序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原由市运管处许可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经开区社会事务局不再重新许可。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由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换发新证。
在客货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方面,申请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经营的,由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受理,并按相关程序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原由省运管局、市运管处许可的客运站(货运站),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由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换发新证。客运站的站级由市运管处根据国家和省行业标准核定和管理。因此,各级汽车客运站的行政许可工作应先取得省、市运管部门组织的站级核定验收后,再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实施行政许可。
另,各县、市、区运管所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客货运输及站场、维修、驾校等企业的服务质量、经营行为及安全担负监管责任。对已不具备许可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或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可依法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或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达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