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4.08.2015  12:12
2015年7月20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王一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四川省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4年财政决算已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2014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各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保持发展定力,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全省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9.9%;加上中央补助3511.8亿元、上年结转结余633.1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调入资金等151.8亿元,收入总量为7557.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6.6亿元,完成预算的92.7%,增长9.3%;加上上缴中央支出12.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6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67亿元、调出资金等11.8亿元,支出总量为7023.7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省结转结余资金534.1亿元,其中: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509.2亿元、净结余24.9亿元。全省算总账实现收支平衡。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1亿元,完成预算的97.1%,同口径增长6.6%;加上中央补助3511.8亿元、上年结转结余211.7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调入资金等52.2亿元,收入总量为4746.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2.4亿元,完成预算的79.4%,同口径增长7%;加上补助市县支出3463.2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170亿元、上缴中央支出12.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9.5亿元、调出资金等0.8亿元,支出总量为4528.3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转资金218.4亿元。省级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5亿元,主要是库款报解调整期少量在途税款入库。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4.8亿元,主要是清核对账等因素造成支出数额减少。     从收入决算的情况看,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短收23.2亿元,主要是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调整、结构性减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造成的。对省级出现的短收,已通过压减预备费和结转结余等方式予以消化,实现了预算平衡。税收收入主要情况是:营业税383.6亿元,为预算的96%,增值税105.7亿元,为预算的107.8%,主要是“营改增”带来的营业税减少和增值税增加;企业所得税100.5亿元,为预算的92%,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利润有所下滑。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5亿元,完成预算的90.2%;教育支出119.8 亿元,完成预算的95.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亿元,完成预算的86.3%;农林水支出52.1亿元,完成预算的85.4%;公共安全支出47.1亿元,完成预算的85.5%;交通运输支出45.7亿元,完成预算的8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1亿元,完成预算的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亿元,完成预算的85.8%;住房保障支出15.4亿元,完成预算的66.4%;科学技术支出14.7亿元,完成预算的99.3%。     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16亿元,压减14.97亿元用于弥补省级短收,用于冬令春荒困难群众生活补助0.77亿元、越西地震灾后重建补助0.1亿元、云南省鲁甸地震灾区捐款等0.16亿元。     2014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87.8亿元,减去编制2014年预算时动用的18.6亿元,加上清理结转资金按规定转入的29.7亿元,2014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98.9亿元。     2014年省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周转金余额仍为5552万元。     2014年省级结转资金218.4亿元,主要包括:卫生、计生和社保方面36.1亿元,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和商业服务业方面20.6亿元,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方面15.3亿元,农林水和粮油储备方面14.5亿元,国土、气象、城乡社区和住房保障方面11.7亿元,交通运输方面11.4亿元,一般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管理等方面108.8亿元。     2014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2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亿元);公务接待费0.7亿元。     2014年安排下达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215.1亿元(其中:中央174.7亿元,省级40.4亿元),主要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农”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节能环保与生态环境改善以及扶贫开发等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370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2052.1亿元),完成预算的155.4%;加上中央补助67.4亿元、上年结转等471亿元,收入总量为2908.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2412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2074.2亿元),完成预算的83.4%;加上调出资金等17.5亿元,支出总量为2429.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省结转资金478.9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4.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4%;加上中央补助67.4亿元、上年结转等50.6亿元,收入总量为212.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8.2亿元,完成预算的36.1%;加上补助市县支出等134.6亿元,支出总量为162.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转资金50亿元。     与向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1.5亿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入库。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与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农网还贷资金支出10.6亿元,完成预算的82.2%;民航发展基金支出5.2亿元,完成预算的99.9%;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2亿元,完成预算的40.6%;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1.7亿元,完成预算的73.9%。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7.3亿元,收入总量为41.4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5.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省结转资金5.6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4亿元,收入总量为7.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省级结转资金1亿元。201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向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用于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布局调整等方面3.3亿元;用于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促进高端产业发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2.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0.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59.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693.6亿元,收入总量为5153.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2002.3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全省结余资金3151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99.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733.2亿元,收入总量为3232.7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1231.5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等0.9亿元,支出总量为1232.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资金2000.3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与向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4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69.6亿元、支出减少27.7亿元,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年初向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是以2014年1至3季度的执行数为基础,预测4季度执行数后填报的。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224.1亿元,有力保障了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提高,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兑现。     2014年,省政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批准2014年预算的决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增收节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财税体制改革进展顺利。调整税收分享体制,将契税、印花税调整为市县固定收入,将企业所得税调整为省与市县共享收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营改增”、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将省、市、县三级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全面公开,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扩大至省本级、21个市(州)本级、160个县(市、区)和9个乡镇。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2014年年初专项预算项目比2013年减少40%。继续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2014年选择70个省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35亿元,增长50%。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扩大扩权强县财政管理体制试点范围,将除三州、成都所辖县(市)外的78个县(市)全部纳入试点。     二是增收节支工作成效明显。密切跟踪财政经济形势,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依法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依法征收。制定并落实《稳定经济增长的财税政策措施》,取消合并5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停收和免收国家设立的22项收费地方收入,依法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通过支持经济稳定发展,促进财政收入增长。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管理,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面激活存量资金潜力,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做好中央和省各项重点支出的资金保障工作,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2014年,全省支出执行进度提高1.9个百分点,结转结余资金减少15.6%。     三是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加力。保持民生投入占支出比重维持在65%,支持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最关心、受益最直接的民生难题。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健康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高5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社会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人员、“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实现全覆盖。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水平,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推进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彝家新寨、巴山新居、藏区新居等工程。继续加大“三农”投入,“三农”支出增长10.7%,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截至2014年底“4·20”芦山强烈地震中央和省级重建资金已到位496亿元,占总额的88.5%。2014年,全省各级“十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达到1615.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30.2%。     四是基层财力进一步增强。按照“整体能力提高、财力重心下移”的基本思路,调整完善分税制财税体制,壮大市县收支规模。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实施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改革,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2014年,通过完善分税制财税体制,让市县增收超过16亿元;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补助1713.2亿元,增长10.9%,占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总额的比重提高1.8个百分点;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1587.5亿元,增长3.3%,占比降低1.8个百分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主要集中在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保障和产业发展方面。     五是债务风险防控切实增强。制定《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从举债权限、额度控制、审批程序、资金管理、还本付息、监督奖惩等方面全面规范债务管理。加强债务动态监控,及时提示债务风险,加大对高风险地区的债务风险管控力度,切实提高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债务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纳入市(州)政府目标管理、县域经济发展、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2014年,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按规定全部安排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其中:用于交通基础设施92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41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56亿元、重大水利建设4亿元、其他公益性事业项目7亿元。2014年,全省当年偿还到期政府债券67亿元,没有出现任何拖欠和违约。     2014年,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但财政管理改革中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增长整体趋缓,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地区财政仍然较为困难;财政管理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支出绩效有待提升;一些地方债务风险不容忽视,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待加强,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改进。     以上2014年省级决算报告和省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同时,省级8个部门2014年部门决算(草案)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二、2015年1至6月全省和省级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3364.4亿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6452.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534.1亿元、中央新增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355亿元、调入资金等130.7亿元,减去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6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7443.9亿元。     1至6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3.3亿元,完成预算的51.8%,增长6.2%,规模居全国第7位(其中:税收收入1220.4亿元,非税收入522.9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3.5亿元,完成预算的46.8%,增长12.5%,规模居全国第4位。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828.3亿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060.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218.4亿元、中央新增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355亿元、调入资金等20.3亿元,减去省新增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305.6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6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变动为1320.4亿元。     1至6月,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3亿元,完成预算的49.2%,同口径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360.3亿元,非税收入4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亿元,完成预算的41.4%,增长11.7%。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1.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25.4亿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44.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327.6亿元、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24.7亿元,减去调出资金等97.2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1799.5亿元。     1至6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573.1亿元,完成预算的37.6%。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769.2亿元,完成预算的42.7%。     2.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74.5亿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4.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38.3亿元、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24.7亿元,减去调出资金16.9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变动为120.6亿元。     1至6月,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9.8亿元,完成预算的53.5%。省级政府性基金对下分配和本级支出60亿元,完成预算的49.8%。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1.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8.8亿元、支出预算为30.6亿元,1至6月收支预算总额均未发生变动。     1至6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5亿元,完成预算的12.3%。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2亿元,完成预算的13.7%。     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4亿元、支出预算为4.4亿元,1至6月均未发生变动。     1至6月,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主要是由于按规定省属国有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计算国有资本收益,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厅审核后上缴;省属国有企业2014年财务决算已于5月底完成,目前主管部门和财政厅已完成审核工作,正在积极组织上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4亿元,完成预算的9.1%。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361.4亿元、支出预算为2290亿元,1至6月均未发生变动。     1至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96.8亿元,完成预算的63.4%。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15.7亿元,完成预算的48.7%。     2.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364.2亿元、支出预算为1426.6亿元,1至6月均未发生变动。     1至6月,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45.8亿元,完成预算的62%。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94.4亿元,完成预算的48.7%。     以上2015年1至6月全省和省级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仍然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全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发展定力,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贯彻省委关于财政工作一保运转、二保民生、三要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指示精神,加强资金统筹,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点支出,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上半年情况看,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财政收入呈现中低速增长态势,预计全年要达到年初预算目标压力较大。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收支平稳运行。密切跟踪财政经济形势,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政策性减税等因素影响,努力实现年初省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跟踪衔接,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坚决不征过头税。加强支出管理,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努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二是支持经济稳定增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通过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政府债券投向、加强财政金融互动、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加大投资力度,促进提升消费能力,拉动经济增长。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营改增”试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四川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各项部署,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按照国务院规定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深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改革,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重,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对下支持力度,夯实底部发展基础。     四是全力加强民生保障。按照“保基本、守底线”的基本思路,健全中央和省级投入为主、市县共同分担的民生投入机制,保持全年民生投入占支出比重维持在65%左右。扎实推进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需急盼的普惠性民生问题。继续做好教育、社保、医疗、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民生事项资金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民生资金早投入、人民群众早受益。     五是集中支持扶贫攻坚。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统筹财力存量增量,建立以综合扶贫为基础、专项扶贫为支撑的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层层落实筹资责任。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金融资本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有序参与扶贫开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精准程度,加强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