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全面完成2015年药品抽验工作

04.12.2015  15:51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全省药品抽验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泸州市全面完成了2015年药品抽验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召开药品抽验工作部署会,明确分工和要求,落实奖惩制度。

二是先查后抽,寓抽于检,把药品抽验与日常稽查检查相结合,提高抽验靶向性。

三是总结规律、关注重点,认真分析药品抽验质量公告,确立抽验的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

四是局所配合,形成合力,泸州市局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相互沟通、相互协作,保证药品抽验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2015年,泸州市完成药品抽验801批次。其中监督抽验588批次,评价抽验213批次。共检出不合格药品58批,不合格率为7.24%。覆盖580个单位,单位覆盖率为72.41%;其中468批在县级以下单位抽样,基层覆盖率为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