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稽察问题项目整改情况通报

04.02.2016  14:42
  为巩固稽察成果,提高稽察效能,1月中旬,省稽察办组织3个检查组,对2015年稽察发现的问题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本次复查点多面广,涉及自贡、绵阳、泸州、德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资阳、宜宾、南充、达州、广安、巴中、眉山等15市及27个扩权县,包括医疗卫生、垃圾污水处理、产业园区引导资金和新增千亿斤粮食标准化良田等4类项目,共复查问题项目105个,涉及问题284个。
  从复查情况看,各地政府和项目单位高度重视问题项目整改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已有76个项目整改到位,248个问题整改完毕,整改到位率87.3%,对36个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项目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改计划。
  截至目前,尚有29个项目36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其中8个项目受征地拆迁影响,尚未开工建设,6个项目推进缓慢,14个项目前期工作及调整变更手续未完善,个别项目施工质量不达标,施工管理不到位。
  下一步,项目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已整改到位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后续工作,确保尽早完工投入使用。尚未整改到位的项目,部分前期工作及调整报批手续未完善的,项目单位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衔接,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项目早日开工并加快实施;对个别项目施工质量不达标和施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项目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