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20年的工伤待遇

09.07.2015  21:19

罗江县社保局在新一轮“走基层”活动中,走访慰问了家住万安镇黎明社区的退休人员李代金。李代金常年卧床不起,生活完全依赖他人护理,但养老金较低,不能满足其日常开支。在交谈中了解到,李代金为因工伤退人员,但未享受到伤退人员应享受的伤残待遇。

罗江县社保局随即对李代金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调阅了其劳动能力鉴定及退休审批的原始档案资料,发现李代金为原罗江县建筑工程公司员工,于1995年11月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了退休手续。2006年单位解体时将他按正常退休人员移交给罗江县社保局,导致其历年养老金均按企业退休人员标准调整,不但未享受伤退人员待遇调整,而且也未进行伤残护理等级鉴定,更未享受工伤人员护理待遇。为维护李代金的权益,确保其按政策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罗江县社保局一方面与李代金原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罗江县住建局联系,请他们配合李代金申请伤残护理等级鉴定;另一方面积极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联系,确认申报鉴定所需资料,衔接鉴定时间。经鉴定,李代金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目前,罗江县社保局已为李代金补调伤退定期待遇及护理费,将迟到20年的工伤待遇发放至李代金手中,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供稿:德阳市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