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5.03.2016  16:48

成医办函〔2016〕7号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经校领导批准,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

课程调整以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和研究生处通知为准。调休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假期值班人员为成都医学院周值班表安排人员),遇有重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稳定。

成都医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