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顺利
为推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约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从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调度,截至5月中旬,各地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推进顺利。
2016 年项目陆续开工建设 脱贫措施同步规划
目前,贵州、陕西、四川、广西、湖北、湖南、云南、甘肃、山西、重庆、内蒙古、安徽、江西、青海、河北、西藏、山东等17个省份已启动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开工项目4000多个,开工率超过40%,其余5省区拟于近期开工建设。各地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确保搬迁贫困人口不因住房建设而负债。
各地在编制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时,同步编制后续产业发展与就业扶持计划;在建设安置住房与基础设施时,同步开展产业培育、就业培训等工作。如,贵州省务川县通过实施“六个就业一批”工程,为搬迁群众提供了2500个就业岗位(其中公益性岗位300个)。广西自治区昭平县黄姚镇老乡家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依托黄姚古镇旅游资源,将搬迁对象安置融入古镇旅游产业发展同步推进。河南省洛宁县上戈镇上戈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通过聘请专家开展苹果种植、烟叶种植等实用技术技能培训,使搬迁群众尽快掌握1-2门生产技能。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时下达其他各类资金逐步到位
3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有关省份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160亿元,并要求各地尽快分解下达。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已将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下达到市(县)。2015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分省控制规模下达各地。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正在与地方商谈注入方式、回购方式、合同签订等事宜。3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下达各地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249万人,贴息贷款资金约828.5亿元。目前,各地正在与两行就政府购买服务具体模式等进行协商,资金承接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强化“省负总责” 省级投融资主体启动运营
为加强组织领导,22个省份均成立了省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或发展改革部门与扶贫部门双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为承接用好各类金融资金,各地自2015年12月以来,抓紧组建省级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平台公司,目前22个省份均已组建完毕,并按照易地扶贫搬迁业务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的要求启动运营。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加强跟踪调度和督促指导,督促地方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理顺投融资主体运行机制,全力推动各类资金尽快到位、项目加快建设,及时纠正政策执行偏差,确保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起好步、开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