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12.03.2014  13:47

 

四川省财政厅文件

                     

川财采〔2014〕7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4 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按照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财政部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四川省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3月4日

 

 

 

四川省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14年,四川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围绕四川财政发展改革基本思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府采购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阳光透明、程序合法、结果公正、物有所值。

一、继续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研究制定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指导意见。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行为,结合财政部的规定,研究制定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办法。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加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制定工作。

二、推进政府采购形式优化和功能发挥

完善协议供货采购行为,在省级试点批量集中采购。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反对奢侈浪费有关制度规定,严禁配备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结合财政部丰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和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扶持残疾人就业企业、绿色采购、正版软件采购等方面的工作。

三、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在对服务项目需求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效、结果评价的原则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四、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一阶段中的省级协议供货网上采购功能、信息公告发布功能和专家库管理使用功能,加大其二阶段建设力度,积极推动其在集中采购机构的运用。按照《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要求,做好系统基础数据库的全国共享和系统相关功能的升级改造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结合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工作,研究制定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成交供应商确认书等相关文书标准文本,制定投诉(举报、信访)处理、行政审核审批权力运行标准化工作规范。各地也要积极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管理建设。

五、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按照规定积极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考核评价、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二是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认真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审核、检验复审、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三是加大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评审专家的监督力度,对于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纠正、查处。四是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监督管理,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

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调研和指导

各级要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改革中具体问题的研究,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制定科学合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力高效。加强对下级部门工作指导力度,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化。积极支持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按照国家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方案要求,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中的沟通和指导。

七、积极做好GPA谈判四川出价准备

密切关注国家GPA工作进展和出价动态,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认真研究GPA谈判四川出价清单,做好出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