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成都市融资租赁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成都市融资租赁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成经信财〔2015〕30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发〔2015〕7号)有关精神,现将我市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开展融资租赁设备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向融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生产设备、未申请过融资租赁补贴的成都市工业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纳入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具体名单详见成都工业网);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融资租赁生产性设备价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附后),电子档请在成都工业网下载;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租赁合同及履行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五)上年度企业上缴税金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六)融资租赁入帐凭证。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盖公章。
三、支持标准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5%给予设备融资租赁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资金补助期限
对2014年度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设备项目进行补助。
五、申报时间
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胶装)报送至市经信委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经信委 吴守安 61881601
市财政局 王 平 61882557
附件:成都市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7日
关键字:成经信财 2015 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