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省社科联各直管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工作安排,省民政厅办公室将于2017年3月31日举办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培训班。请我会各直管学会、协会、研究会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务必按照四川省民政厅的通知要求准时参会。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培训班的通知》转发如下: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全省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业务主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30号)等文件精神,即将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为做好今年的年度检查工作,经研究,定于2017年3月31日举办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3月31日下午3 :00,会期半天(下午2:30前报到完毕,2:50前进入会场,3:00正式开会)。
二、培训地点
成都金牛宾馆礼堂(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路2号)。
三、培训对象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1名,各地方性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1名,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年检工作负责人1名。
四、培训内容
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注意事项及年度工作报告书填写规范。
五、相关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要求控制参训人数,并于3月21日前将参训人员回执表报四川省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二)本次培训不收费,不统一食宿。参训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参训人员一经报名,一般不得请假,会议期间须遵守会议纪律。
联系人:刘 颖 028-84423018
胡寒涯 028-84423019
邮 箱:791457120@ qq.com
附件: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培训班参训人员回执表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附件:
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培训班参训人员回执表
社会组织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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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黄励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