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11.08.2014  21:00

 

川知发〔2014〕88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有关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快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规字[2012]1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42号)精神,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14]97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内容

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业务调查。

二、统计调查对象

本次统计调查的对象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统计局在我省服务机构名录中抽取的500个服务业机构。

三、统计调查安排

本次统计调查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按照抽样调查对象及数量组织本地服务机构填报调查问卷,由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进行全省调查问卷汇总、审核和统计分析。

四、有关要求

(一)统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组织调查的单位对调查问卷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二)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完成调查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工作,指导被调查的服务机构认真填写《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问卷》。

(三)时间安排

1.7月底,召开知识产权服务业调查统计工作培训会,请各(州)派一名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参加。

2.7月31日前,将调查对象名单和统一印制并发放到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3. 8月15日前,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完成本地调查工作,汇总调查问卷原件(盖章)邮寄到成都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本通知和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问卷可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港( http://www.scipo.gov.cn/ )下载,调查对象由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负责提供。

联系人:

1.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兰夜明,电话:028-85541718

2.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张晴庆,电话:028-86639899

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十号六楼

邮编:610031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服务业调查问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