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4年度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快递企业:
根据国家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邮政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四川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实际,现对2014年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邮政局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种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二、2014年度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领取方式是以企业为单位,领取时请带本单位介绍信、合格人员信息花名册等相关资料,信息核实后领取本单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统一编号,各公司收到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要认真登记、备案,做好证书的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由个人保管。
四、快递业务员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因保管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自负。
联系人:王舒
联系电话:028-86751370
四川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5年10月14日